附件*
****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受理权限清单
序号 |
类别 |
市级受理 |
县市区级受理 |
备注 |
* |
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
* |
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
* |
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
* |
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
* |
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
* |
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
* |
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住宅建筑 |
建筑高度>***的住宅建筑 |
建筑高度≤***的住宅建筑 |
|
* |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
除市级负责以外的项目 |
|
* |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
无 |
|
** |
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
县级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
县级及以下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
|
** |
除第*项至第*项、第**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米的公共建筑 |
除第*项至第*项、第**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米的公共建筑 |
除市级负责以外的项目 |
|
备注:(*)****市行政区域内跨县(市、区)的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市级负责或市级指定。(*)国家、省、市级投资或重点项目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备案抽查工作,由市级负责或指定。(*)上述分级实施的建设工程,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改造的项目按申报规模确定。(*)特殊建设工程需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需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特殊建设工程详见(附件*),其他建设工程指除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自****年*月*日之前,已由市级负责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按照“谁审谁验”的原则完善后续工作,管理权限不明确的项目由市级统*负责或指定。 |
附件*
特殊建设工程
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
(*)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类高层住宅建筑;
(*)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设有上述第*项至第*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上述第*项、第**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米的公共建筑。
****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办事指南(完整版)
****
****年**月**日发布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主体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理深度 |
*级:全程网办 |
是否收费 |
否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
*次 |
咨询方式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
监督投诉方式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面“政务服务中心”*楼不能办理事项投诉窗口:****--*******:*****://****.**.***.**/******/#/****;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面“政务服务中心”*楼不能办理事项投诉窗口:****--*******:*****://****.**.***.**/******/#/****;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面“政务服务中心”*楼不能办理事项投诉窗口:****--*******:*****://****.**.***.**/******/#/****; |
办理时间 |
星期*至星期*:**:**-**:**(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中午不休息) |
星期*至星期*:**:**-**:**(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中午不休息) |
星期*至星期*:**:**-**:**(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中午不休息) |
办理地点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交通方式:乘坐*、*、*路公交到林业站向政府大楼步行***米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交通方式:乘坐*、*、*路公交到林业站向政府大楼步行***米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交通方式:乘坐*、*、*路公交到林业站向政府大楼步行***米 |
基本编码 |
************ |
实施编码 |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权限范围 |
州(市)自行确定 |
通办范围 |
无特别说明 |
数量限制 |
无限制 |
是否有审批结果 |
是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窗分类受理 |
是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否 |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是投资审批事项 |
是 |
是否是****项目审批事项 |
是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条对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第**条国务院住房和城
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
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第*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
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
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办理用户等级 |
*级 |
受理条件 |
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第**条规定的具有下列情形之*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总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类高层住宅建筑:(*)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设有本条第*项至第*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本条第*项、第**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米的公共建筑。并且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第**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消防设计文件;(*)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申请材料存在当场可以更正的问题,申请人当场更正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示例下载 |
*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原件:*份复印件:无需提供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并提交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
* |
消防设计文件 |
原件:*份复印件:无需提供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并提交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
原件:*份复印件:*份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并提交 |
非必要 |
政府部门核发 |
|
|
|
|
|
|
|
*、办理流程
环节 |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
审批标准办理结果 |
审批标准办理结果 |
申请 |
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受理 |
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受理 |
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受理 |
受理 |
无特别说明 |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政策性审查,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建设单位发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结论为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向建设单位发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结论为不予受理)*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结论为不予受理)告知。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查 |
|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审查 |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
决定 |
|
对予以许可的单位,颁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为合格),意见书长期有效。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为不合格)。 |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制作行政许可证件(含电子证照):*.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
送达申请人到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直接领取许可结果。
*、审批结果
序号 |
* |
审批结果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
审批结果样本 |
|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扩展服务
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前置审批 |
年检年审 |
资质资格证书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流程示意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州(市)、县(市、区)住建部门服务
窗口审核申请材料
材料不齐
全或不符不需审查
合法定形或不符合
式相关要求
发放《受理凭证》(结论为不申请材料形
不予受理,发放《受理凭证》
予受理),*次性告知需补式审查、合
(结论为不予受理)
正材料规性审查
材料符合
修改消
要求
防设计评审结
重新申论“复具有《暂行报审”规定》第* |
重新申论“复具有《暂行报审”规定》第* |
受理,发放《受理凭证》(结论为予以受理) |
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 |
*条情形之* |
|
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
|
技术审查 |
|
评审结 |
|
修改
消防
设计
重新
申报
评审论“通
结论过”
审查意见不合格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修和结论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改”为不合格) |
审查意见不合格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修和结论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改”为不合格) |
审查意见不合格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修和结论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改”为不合格) |
审查意见不合格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修和结论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改”为不合格) |
审查意见不合格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修和结论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改”为不合格) |
|
审查意见不合格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修和结论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改”为不合格) |
审查意见不合格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修和结论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改”为不合格) |
审查意见不合格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修和结论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改”为不合格) |
审查意见不合格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修和结论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改”为不合格) |
审查意见不合格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修和结论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改”为不合格) |
|
通知申请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修改后提交审查专家组组长复核 |
合格 |
通知申请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修改后提交审查专家组组长复核 |
|
作出批准决定,发放特 |
作出批准决定,发放特 |
|
|
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为合格) |
|
|
|
|
|
|
合格意见书获取(在受理窗口领取) |
合格意见书获取(在受理窗口领取) |
|
决定公开
****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办事指南(完整版)
****
****年**月**日发布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实施主体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理深度 |
*级:全程网办 |
是否收费 |
否 |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
*次 |
咨询方式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 |
监督投诉方式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面“政务服务中心”*楼不能办理事项投诉窗口:****--*******:*****://****.**.***.**/******/#/****;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面“政务服务中心”*楼不能办理事项投诉窗口:****--*******:*****://****.**.***.**/******/#/****;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面“政务服务中心”*楼不能办理事项投诉窗口:****--*******:*****://****.**.***.**/******/#/****; |
办理时间 |
星期*至星期*:**:**-**:**(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中午不休息) |
星期*至星期*:**:**-**:**(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中午不休息) |
星期*至星期*:**:**-**:**(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中午不休息) |
办理地点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交通方式:乘坐*、*、*路公交到林业站向政府大楼步行***米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交通方式:乘坐*、*、*路公交到林业站向政府大楼步行***米 |
****省****市****县溪洛渡街道玉泉社区*组**号对面“政务服务中心”*楼(**-**、**-**)号窗口,交通方式:乘坐*、*、*路公交到林业站向政府大楼步行***米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
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
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
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
*、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行政机关 |
办理用户等级 |
*级 |
受理条件 |
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申请材料存在当场可以更正的问题,申请人当场更正的。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示例下载 |
|
消防验收申请表 |
原件:*份复印件:无需提供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并提交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原件:*份复印件:无需提供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并提交原件:*份复印件:*份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并提交 |
必要必要 |
申请人自备申请人自备 |
|
|
|
|
|
|
|
*、办理流程
环节 |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审批标准办理结果 |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审批标准办理结果 |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审批标准办理结果 |
申请 |
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受理 |
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受理 |
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受理 |
受理 |
无特别说明 |
对申请材料进行政策性审查,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建设单位发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结论为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向建设单位发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结论为不予受理)*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不在受理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结论为不予受理)告知。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查 |
|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评定。现场评定包括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 |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
决定 |
|
对予以许可的单位,颁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结论为验收合格),意见书长期有效。对不予许可的单位,下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结论为验收不合格)。 |
*.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制作行政许可证件(含电子证照):*.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
送达 |
申请人可到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直接领取许可结果 |
申请人可到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直接领取许可结果 |
申请人可到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服务大厅窗口直接领取许可结果 |
*、审批结果
序号 |
* |
审批结果名称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审批结果样本 |
|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扩展服务
中介服务 |
联办机构 |
前置审批 |
年检年审 |
资质资格证书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流程示意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州(市)、县(市、区)住建部门服务
窗口审核申请材料
材料不齐
不需审查
全或不符
或不符合
合法定形
相关要求
式
发放《受理凭证》(结论为不申请材料形不予受理,发放《受理凭证》
式审查
予受理),*次性告知需补(结论为不予受理)
正材料
材料符
修改消
合要求
防设计评审结重新申论“复具有《暂行审” |
受理,发放《受理凭证》(结论为予以受理) |
修改 |
报规定》第* |
|
|
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
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
消防*条情形设计之*重新,申报评审结论“通 |
消防*条情形设计之*重新,申报评审结论“通 |
消防*条情形设计之*重新,申报评审结论“通 |
消防*条情形设计之*重新,申报评审结论“通 |
评审结论“修改” |
评审结论“修改” |
消防*条情形设计之*重新,申报评审结论“通 |
消防*条情形设计之*重新,申报评审结论“通 |
消防*条情形设计之*重新,申报评审结论“通 |
消防*条情形设计之*重新,申报评审结论“通 |
评审结论“修改” |
评审结论“修改” |
过”不合格审查意见和结论 |
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为不合格) |
|
通知申请人按照审查意见修改,修改后提交 |
合格 |
|
审查专家组组长复核 |
|
作出批准决定,发放《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结论为合格) |
|
合格意见书获取(在受
理窗口领取)
决定公开